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重要决策部署,落实“雁归计划”,搭建起高校、企业、社会共同助力大学生就业创业的多方合作平台,促进高校毕业生更高质量就业,清远市北江大学生人才成长促进中心面向清远籍外出读书大学生重新组建大学生就业促进会(以下简称“学促会”),为大学生提供实习、就业创业、实地研学、奖学助学、志愿服务等支持,凝聚优秀大学生人才投身“百千万工程”,投身乡村振兴助力清远高质量发展。
为做好学促会的联络服务工作,广泛联络服务全市各领域优秀大学生人才,组织开展多渠道、多层次、多形式的人才活动,将各方面、各领域的优秀青年人才集聚到助推清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中来,市大学生人才成长促进中心现公开选拔学促会主席团成员,选拔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拔条件
1. 政治意识强,热爱祖国,拥护社会主义制度,拥护党的领导,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各项法律法规,道德品质优良;
2. 具有较好的沟通交流能力,具备一定的活动策划经验和组织协调能力,能组织大学生开展相关活动;
3. 了解清远人才政策概况,关心和热爱清远青年工作;
4. 具有较强的工作能力,有强烈的工作责任心和奉献精神;具有开拓创新意识,思维活跃,能够创造性地开展工作;
5. 需为清远籍在读大学生,大一、大二学生优先考虑;
6. 群众威信高,能够代表广大清远籍同学利益,反映广大清远籍同学心声;
7. 信誉良好,在校期间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无任何违法违纪行为。
二、工作职责
1. 负责学促会相关活动的统筹与协调;
2. 负责学促会文化建设与宣传工作;
3. 负责学促会日常管理与外联工作,与各高校学生沟通联系;
4. 组建并管理本校清远籍在读大学生联络群组(微信、QQ等方式);
5. 协助配合市大学生人才成长促进中心完成相关工作;
6. 负责宣传清远市相关人才政策与就业环境等,鼓励清远籍大学生返清就业创业;
7. 配合完成其他大学生人才工作等。
三、报名方式
1. 关注“清远大学生”微信公众号,点击“清远市大学生就业促进会主席团报名表.docx”获取报名表,完善后将报名表以“学促会主席团+学校+姓名”命名后发送到邮箱:qydxsrc@126.com;
2. 报名时间:即日起至9月15日;
3. 收集完毕报名情况后,市大学生人才成长促进中心将会同有关单位对报名情况进行初审,筛选一批优秀大学生人才,简单开展线上面试,确定最终入围名单,并在“清远大学生”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